听力筛查
一.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意义。 发病率: 听力障碍是常见的出生缺陷。国内的统计报道,正常新生儿听力障碍发生率为0.3%,其中中重度以上者0.05%。在经过重症监护病房抢救的新生儿中,听力障碍发生率高达22.6%,其中,重度以上者为1%。我国每年有2000万新生儿出生,这就意味着每年有2~6万严重听损伤儿出生,其致残比例超过任何常见的先天残病。 听力障碍对言语发育的影响: 1 .正常的听力是进行语言学习的前提,听力正常的婴幼儿一般在4-9月,最迟不超过11月呀呀学语,这是语言发育的重要阶段性标志。而严重听力障碍的儿童由于缺乏语言刺激和环境,在语言发育最重要和关键的2-3岁内不能建立正常的语言学习,最终重者导致聋哑,轻者导致语言和言语障碍、社会适应能力低下、注意力缺陷和学习困难等心理行为问题。 2 .影响最终语言能力的唯一相关因素是听力障碍发现时间的早晚,而不是听力损害的程度。 3.如果能在新生儿期或婴儿早期及时发现听力障碍的儿童,可使用助听器等人工方式帮助其建立必要的语言刺激环境,则可使语言发育不受或少受损害。由此可见,早期发现听力障碍在预防聋哑和语言发育障碍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。 二.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历史与现状 ㈠. 新生儿听力筛查历史: 发现用传统的高危家庭登录管理的办法只能发现约50%的先天性听力障碍儿童,通过常规体检和父母识别几乎不能在第一年内发现听力障碍患儿。唯有新生儿听力筛查才是早期发现听力障碍的有效方法。 ㈡新生儿听力筛查现状 1999年,杭州会议,中国残联、卫生部等10个部委联合下发“关于确定爱耳日的通知”中,首次提出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,把新生儿听力筛查纳入妇幼保健的常规检查项目,并将这项工作明确为卫生部门的工作职责之一。此后,在浙江省,上海市,北京先后开始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。2004年10月南京会议部署全国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。 三.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策略 1.新生儿听力筛查包含:全体人群筛查 universal screening;目标人群筛查 targeted screening。当前所说是新生儿普遍筛查Universal newborn hearing screening,UNHS; 2.普遍筛查贯彻的原则: ⑴普遍筛查 包括正常产房和NICU的所有新生儿都应在出院前接受听力筛查。 ⑵3个月内接受诊断 所有未通过复筛的小儿,在三个月内开始相应的医学和听力学评价,最高转诊率为4%。 ⑶6个月内接受干预。 ⑷跟踪和随访。 ⑸权益保障 ⑹数据库和信息系统 ⑺质量控制 ⑻多学科合作 从广义上说,新生儿听力筛查是一项系统化的社会优生工程,它的工作目标、工作内容及运作模式等都应包含在内,涉及多个专业和学科,组织工作的难度和复杂性要远远大于其它新生儿疾病的筛查,该项目的顺利开展有赖于多学科的协调与合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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